博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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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伊刀

博伊刀(Bowie knife,發音/ˈbuːi/ BOO-ee)是一種固定刀身格鬥刀樣式,由Rezin Bowie在19世紀初為其兄弟James Bowie創造,後者因在沙洲決鬥中使用一把大刀而聞名。
自首次問世以來,博伊刀融合了多種可識別且獨特的設計特徵。然而在通用用法中,該術語指任何具有護手和clip point的大型鞘刀,但存在例外和特殊情況。這種刀型至今仍受收藏家歡迎;除多家刀具製造公司外,數百名定製刀具匠生產各種鋼材和風格變化的博伊刀。
歷史複雜性
模糊的定義、有限的佐證文件和相互矛盾的說法使博伊刀的早期歷史變得複雜。博伊刀沒有精確定義。到20世紀中期,大多數定義包含刀身長度和形狀的某種組合。在19世紀中期刀具流行度達到頂峰時,該術語被應用於各種刀身。
博伊刀部分得名並聲名鵲起於James Bowie,一位死於阿拉莫戰役的著名刀戰者。James Bowie留下了非常少的文字記錄;沒有可驗證的事實,他的歷史被淹沒在無法驗證的刀戰傳說中。歷史學家認真考慮Bowie可能只打過一次個人刀戰的可能性。那次沙洲決鬥在事件發生後數月內獲得了全國性宣傳。James Bowie在此次戰鬥後顯眼地佩戴了一把大刀。
許多人都被認為發明或改進了這種刀身。
起源與描述
歷史上的博伊刀並非單一設計,而是Jim Bowie多年來多次改進的一系列刀具。最早的一把由Jesse Clift在Bowie兄弟Rezin的要求下製作,形似當時的西班牙獵刀,與普通屠刀區別不大。刀身如Rezin Bowie後來描述的,長9.5英寸、厚0.25英寸、寬1.5英寸。它是直背的,被目擊者描述為"一把大屠刀",沒有clip point也沒有護手。
Bernard Levine報告說,第一把已知博伊刀在總體線條方面表現出強烈的地中海影響,特別是傳統西班牙摺疊刀(navaja)的形狀。1828年捕獲一艘載有西班牙和南美海盜的混合船員的海盜縱帆船的記載中,提到了攜帶類似早期博伊刀的刀具。
沙洲決鬥後,Bowie成了名人,Bowie兄弟收到了許多同樣設計的刀具請求。Bowie及其兄弟後來從包括Daniel Searles和John Constable在內的多位刀具匠處訂製了更華麗的定製刀身。
根據1847年的一篇文章,博伊刀最初設計用於滿足對可佩戴、便攜的近戰武器的需求——一把比軍刀短得多的短劍,但仍具有沉重的刀身。這種砍刀式刀身具有足夠的重量賦予劈砍攻擊足夠的力量,同時允許刺砍結合的劍術戰術。到此時"博伊刀"已有多種尺寸,最佳刀身長度類似於"一把餐刀的長度"。
大多數後期博伊刀具有至少8英寸長的刀身,有些達到12英寸或更多,刀身寬1.5至2英寸,由通常3/16至1/4英寸厚的鋼材製成。刀背有時鑲有軟金屬條(通常是黃銅或銅),有些人認為是為了抓住對手的刀身,而其他人則認為是為了提供支撐和吸收衝擊。博伊刀通常具有向前彎曲的上護手(S形護手),旨在抓住對手的刀身或在格擋時保護使用者的手。
一些博伊刀在靠近刀柄的刀身底部有一個稱為"西班牙缺口"的凹槽。博伊刀的一個特徵是刀身頂部的clip point,使刀尖低於刀背並與手柄對齊,以便在刺擊攻擊中更好地控制。
沙洲決鬥
第一把讓Bowie成名的刀據稱是由Jim Bowie的兄弟Rezin在路易斯安那州Avoyelles Parish設計,由鐵匠Jesse Clifft用一把舊銼刀打造的。這把刀在沙洲決鬥中成名,這是一場1827年Bowie與數人(包括路易斯安那州亞歷山大的Norris Wright少校)之間的著名決鬥。戰鬥發生在密西西比河納奇茲對面的一個沙洲上,是Bowie已知使用其博伊刀設計的唯一有記載的戰鬥。在這場戰鬥中,Bowie被刺、被槍擊、被打得半死,但最終用大刀贏得了戰鬥。
James Black的博伊刀
最著名的博伊刀版本由Jim Bowie設計,並於1830年12月以雕刻木模形式提交給阿肯色州鐵匠James Black。Black製作了Bowie訂購的刀,同時基於Bowie的原始設計創作了另一把刀,但在刀身彎曲頂部邊緣磨出了鋒利的刀刃。Black讓Bowie選擇,他選擇了修改版。這種刀身形狀類似博伊刀但具有明顯假刃的刀具,今天被稱為"謝菲爾德博伊刀"。James Black博伊刀刀身約12英寸長、2英寸寬、0.25英寸厚。刀背覆以軟黃銅或銀,據說是為了在刀戰中抓住對手的刀身。
1831年,Bowie帶着他的James Black博伊刀返回德克薩斯,與三名持槍者發生刀戰,據報他用刀殺死了所有三人。Bowie五年後死於阿拉莫戰役,他與他的刀都成為了美國傳奇。原始博伊刀下落不明;但一把刻有"Bowie No. 1"的刀具已被阿肯色歷史博物館從德克薩斯收藏家處獲得,並通過科學分析歸因於Black。Black的刀具以異常堅韌而靈活著稱,他的技術尚未被複製。許多聲稱Black重新發現了製造真大馬士革鋼的秘密。
後期歷史
"博伊刀"一詞在1835年(沙洲鬥毆約8年後)出現在廣告中,當時James Bowie仍在世。到1838年,一位巴爾的摩報紙作者(發自新奧爾良)暗示每位讀者都見過博伊刀。
博伊刀在19世紀美國衝突中扮演了角色。它們在德克薩斯獨立、墨西哥戰爭、加利福尼亞淘金熱、堪薩斯內戰、美國內戰以及後來與美洲原住民的衝突中被歷史性地提及。廢奴主義者John Brown攜帶一把博伊刀(被J. E. B. Stuart繳獲)。John Wilkes Booth(刺殺亞伯拉罕·林肯的刺客)在逃跑時掉落了一把大型博伊刀。"水牛比爾"Cody據報道在1876年用博伊刀割下了一位副酋長的頭皮。
在美國,大型博伊刀的鼎盛時期是前裝黑火藥武器不是特別可靠的年代。當可靠的連發卡賓槍和手槍出現後,刀身長度和寬度減小了。1865年後,博伊刀的流行度急劇下降。到世紀末,大多數量產博伊刀作為通用戶外狩獵/露營刀出售。儘管如此,博伊刀仍保留了作為近戰格鬥刀的能力。二戰中著名的USMC Ka-Bar基於可追溯到1899年首次推出的經典Marbles Ideal露營/狩獵刀的博伊設計。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刀背帶有鋸齒的博伊刀出現,靈感來自美國空軍生存刀。
變體、收藏與流行文化
Jim Bowie於1988年追授入選《Blade》雜誌刀具名人堂。定製刀具匠Ernest Emerson最初在標誌中使用博伊刀,並製造一款稱為CQC13的摺疊博伊刀。
從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初期,Alfred Williams EBRO博伊刀在美國大賣。謝菲爾德製造的刀具迅速進入市場,具有大多數現代使用者認為是博伊刀標準形式的獨特謝菲爾德圖案刀身。大多數刀身產自英國謝菲爾德。
博伊刀收藏是刀具收藏的高端形式之一,稀有型號售價高達20萬美元。
博伊刀在流行文化中一直存在,從西部廉價小說和低俗雜誌到文學小說如Bram Stoker的1897年經典吸血鬼小說《德古拉》,在小說中德古拉被Quincey Morris的博伊刀刺穿心臟。博伊刀出現在Harriet Beecher Stowe、Mark Twain、Charles Dickens和Jules Verne的經典作品中,也是電影《第一滴血》、《鱷魚鄧迪》和《驚聲尖叫》系列中的標誌性武器。著名歌手David Bowie以博伊刀取名,因為用他的話說"它兩面都能切"。
法律地位
由於在肉搏戰中的廣泛使用和致命效果,一些歷史學家認為博伊刀被上層美國人視為19世紀相當於今天的大規模生產手槍。1837年,阿拉巴馬州立法者通過對"博伊"刀徵收100美元轉讓稅的法律。路易斯安那州和弗吉尼亞州禁止隱蔽攜帶任何博伊刀。在田納西州,立法者不僅將隱蔽攜帶博伊刀定為刑事重罪,還禁止在任何衝突中使用博伊刀。
儘管全球許多司法管轄區有刀具立法規範可擁有或攜帶的刀身長度,美國某些地方有立法限制或禁止攜帶"博伊刀"。2017年,德克薩斯州的舊法終於更新,允許在大多數情況下攜帶博伊刀。德克薩斯州立法機構於2021年指定博伊刀為該州的官方刀具。
參見
- 阿肯色牙籤刀